发展好房屋租赁市场 将会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 租房,是不少老百姓的现实需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租房抱有看法,甚至,有的人宁可举家举债也要买房。在笔者看来,大家之所以对租房有抵触情绪,一个重要原因是房屋租赁市场的不规范。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一揽子住房租赁市场扶持政策措施,并将着力解决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笔者认为,这一意见的发布,将会有效解决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不少欧美国家居民家庭租房的比例超过30%,美国约有1/3的居民家庭租房住,德国居民家庭租房比例超过50%。解决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需要房地产市场和租赁市场协同发展。 但是,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充分,城市居民家庭租房比例总体上不高,部分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没有很好地得到满足。因此,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支持?我们看到,《意见》明确了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一揽子扶持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力度很大,这被认为是文件的突出亮点。 其中,在提供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业内人士认为,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措施,将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将促进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笔者看来,发展好住房租赁市场,也是化解房地产库存的一个重要举措,对盘活房源,提高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去库存的道路上,不仅需要有更多的专业化租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还需要有更多的资金参与公共租赁房源的建设和改造。 对于这一点,《意见》明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业界认为,开发商从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的转变,使得购房需求不足但租赁需求相对强劲的区域新房快速去化成为一种可能,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存货压力,开发商也可以从住房租赁中获得相对稳定的租金收益。 总之,笔者认为,发展好住房租赁市场,将会起到“一箭多雕”的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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