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网站近日发布住建部起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上述情况下,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试点建立并全面推行以来,对于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环境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区域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等。如何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此次修订送审稿给出的“药方”是,让住房公积金“奔跑”起来。
从全国的情况看,一线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较高,但全国总体上使用率偏低,资金大量闲置。造成公积金沉淀的重要因素有,此前公积金用途被严格锁定,仅限于购买、建造、翻建住房等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另外,提取贷款手续繁琐,业务办理流程长也影响了职工的使用积极性。此次公积金改革,放宽了提取条件,并力争简化办理手续,还有一个引人关注的亮点是,扩大了公积金的使用人群——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这些改革举措,显然有助于让现有的公积金“奔跑”起来,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前两年楼市火爆时,由于全国各地成交量不断攀升,住房公积金贷款呈快速增长,一些城市频现公积金贷款难,甚至一度闹起钱荒,出现断贷现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住房公积金在使用中“奔跑”起来的同时,其流动性也必须“奔跑”起来。此次改革在增强资金流动性方面也推出了颇有力度的举措,其中包括,可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等。这些资产证券化措施,无疑能让公积金的流动性“奔跑”起来,将有效缓解可能未来出现的流动性紧张问题,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和百姓安居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全国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余额数以万亿计,如此巨大的资金目前和养老保险基金一样,都面临着投资渠道狭窄、增值收益低的窘境。最近十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不及2%,实际贬值问题突出。公积金贬值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必须让这笔巨资的投资收益也“奔跑”起来。此次公积金改革,提出了促进资金保值增值的具体方案,包括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住房公积金的投资“奔跑”起来之后,巨额资金躺在银行“睡大觉”的局面,未来将不再出现,我国职工住房消费和居民住房改善也将获得更多保障。
近一个月来,中央高层先后在多个场合谈及房地产业发展,传递出明确的去库存政策信号。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此时需要住房公积金“奔跑”起来。让公积金“奔跑”,是一件利民利国的好事,但必须同时健全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奔跑”是需要的,但切忌“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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