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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单身证明”护航 买二手房提防隐形共有房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5/9/28  浏览量:2537   收藏 | 打印 | 关闭

  民政部门表示,取消开具有关证明后,各地民政部门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并落实部门间婚姻信息核对。政府部门间如果可以信息互联互通,不需要群众“跑断腿”,这当然是大好事。不过,对于二手房买家来说,取消出具婚姻登记证明或者无婚姻登记证明,必须格外留意隐形共有房产。

  满堂红链家经纪人吴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代理过一单交易,业主为一名成年男性,出售个人名下的房屋,但其实该房屋是在他与妻子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只是登记在丈夫名下而已,后来妻子起诉丈夫,要求平分卖房所得。吴先生表示,幸亏后来丈夫愿意与妻子平分楼款,如果丈夫与妻子不能顺利解决纠纷,有可能要求取消房屋的交易,影响到新业主。

  一位地产中介表示,他们对于成年人士出售个人名下的房屋都非常警惕,都需要业主出具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必须配偶前来在合同上签字;如果是离异人士,如未能出具离婚证,则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目前民政部取消出具单身证明,对于二手房交易来说是一大挑战,日后中介或只能依靠客户诚信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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