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7日公布的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截至今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41.04亿元,退还应减免税费6863.64万元,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106.59亿元,取消2.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并追回补贴1093万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
据介绍,本次审计揭露了部分安居工程资金被套取挪用、筹集和拨付不到位、优惠政策未落实,以及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向有关部门依法移送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表示,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及地方审计机关分别按照各自的审计范围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积极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从审计署公布的整改落实情况来看,针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正在对被套取、挪用的资金,采取归还原渠道、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如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将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财政资金1.64亿元,违规出借给北京朝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等乡属企业,经整改后,目前资金已经归还。
对拖欠工程款和财政补助资金沉淀的问题,采取加大财政和融资支持力度筹措资金、统筹使用和盘活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如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拖欠廉租住房项目工程款18122.95万元,经整改后,目前资金已经拨付。
对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采取与银行、税费征管部门等单位对接落实优惠政策,退还多收取税费、利息等方式进行整改。如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收取双塘景苑和琉璃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791.82万元、679.97万元,经整改后,目前资金已经退还。
针对住房保障待遇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采取取消保障资格、停发及追回住房补贴、清退住房等方式进行整改。如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部分保障对象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23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2.79万元,目前当地政府已重新审核并取消上述23户保障资格,追回补贴2.79万元。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表示,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效果,推动住房保障制度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