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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今年将整合落实到位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5/6/24  浏览量:2330   收藏 | 打印 | 关闭

  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今年将整合落实到位

  对登记职责机构进行整合,将是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安排》,明确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6项重点,并确定了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限。

  国土资源部明确,在今年的工作中,将以“重在机构整合、亮在颁发证书、巧在过渡衔接、稳在资料移交”和“双边协调、小组推动、联合部署、新开旧停”为总体要求,重点做好6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是今年不动产登记的重中之重。今年将继续加强对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统一监督指导,在完成职责整合的基础上,确保省、市、县三级登记机构整合落实到位;坚持“新开旧停”,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制订工作衔接方案,完成同级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和系统对接;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各级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窗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制订试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启动技术层面试点工作。

  今年的第二项工作安排是制定登记簿册证书。颁发证书也将是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亮点。根据计划,不动产登记证书将尽快颁布出台,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同步实施。

  此外,今年还将制定出台一批规章依据,包括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政策意见、不动产登记人员管理和代理制度、《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条例》等。

  同时,还将加快建设信息平台,重点进行数据整合和平台上线试运行,平台建设与“国土资源云”相衔接,今年下半年将上线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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