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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 增量政策有望加快落地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量:83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各地正在持续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近期,郑州、杭州、新乡、眉山等多地支持收储工作,宣布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与此同时,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的专项借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也在广东、吉林等地落地,为收储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能够改善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缓解库存压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各类资金的到位,有助于相关工作积极有效地推进。

  拓展资金来源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宣布拟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激励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9月29日,央行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10月29日介绍,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已成功发放吉林省首笔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贷款4.29亿元。10月31日,河北省首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贷款正式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11月7日称,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做好中央银行资金支持比例由60%提升至100%的政策宣讲,组织金融机构加快投放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目前全省金融机构已经累计为18个项目授信24.2亿元,为武汉、黄石市有关项目投放贷款5.7亿元。

  此外,近期存量商品房收储工作的资金来源有所拓宽。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月7日消息,11月4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向广州市黄埔区“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发放专项借款1071万元,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村民安置房,标志着广东首笔收购存量住房用作安置房的专项借款资金落地广州。

  “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这项工具创新用途,可以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对于存量房收储工作有很大帮助。”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此次广东首笔专项借款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资金落地,也是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的首次突破,将收储存量商品房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为存量商品房去化提供了新的资金,并拓展了新用途。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1月8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地,有望进一步拓宽地方收储存量商品房的资金来源渠道。

  陈文静认为,未来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和专项债券均可作为收储存量商品房的增量资金,随着增量资金的不断落实到位,将加快地方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的节奏。

  “值得关注的是,收储存量商品房仍面临价格撮合难度大、供需错配等问题,这些收储堵点的打通仍需更多配套政策给予支持。”陈文静说。

  严跃进认为,经过前期探索,当前地方收储存量商品房工作的路径已经比较清晰,对于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及销售款将是未来主要的还款资金来源。因此,建议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减少金融机构放款顾虑。(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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