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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22/2/9  浏览量:2502   收藏 | 打印 | 关闭

  中国人民银行2月8日消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

  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

  《通知》明确四方面内容。一是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是《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的具体举措,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

  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

  “2021年《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后,各地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介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上述措施落地后,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备了实施条件。

  该人士称,《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

  有利于推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8.4%,整体保持稳定。对于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赁市场的贷款增速接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5倍。

  “《通知》的发布将提高房企申请贷款的动力,有助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快、更好发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

  多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专家认为,此举有利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而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助于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透露,“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此外,多地陆续发布的相关“十四五”规划显示,上海计划“十四五”时期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来源:中国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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