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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21/7/24  浏览量:2439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记者23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我国将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8部门将通过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通知明确整治工作原则,一是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通知指出,强化监督评价考核。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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