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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不变 无房提取最高6930元/年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9/6/17  浏览量:2103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该中心发布了《2019年度佛山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指出2019年度,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佛山的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保持不变,租房最高可提取5040元/月,无房最高可提取6930元/年。

  租房最高可提取5040元/月

  根据《通知》,2019年年度佛山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去年租房提取金额增3倍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佛山就提高了租房、无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提高幅度环比增加了五成和六成。记者观察发现,2019年度佛山对租房和无房提取延续了2018年的标准,保持着较高的额度,以支持租赁住房的健康发展。

  在“租购并举”的政策指引下,2018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向租赁住房倾斜,并取得显著效果。2018年,佛山租赁(含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大幅提高,提取人数翻了2倍;提取金额更是翻了3倍。

  目前佛山提取公积金可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以及APP进行申报办理,通过佛山市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也能办理无房提取。另外,从去年开始,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牵头建设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开通了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来源:广州日报 全媒体记者陈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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