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1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
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葫芦岛德高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目 录
1前言
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位于兴城市曹屯,临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46981.72平方米,建筑面积128428平方米,由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共16栋建筑,其中18层2栋,17层5栋,12层1栋,11层4栋,9层1栋,6层3栋。地下停车场面积及地下室面积24498m2,商业面积6543.19m2。
2014年3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4月11日,兴城市环境保护局以兴环审 【2014】11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现已完成9栋楼的建设,60个地上车位,为本次验收内容。一期工程2017年7月竣工入住,配套环保设施实现正常运行,正在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务院令 第2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展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公司委托沈阳正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沈阳正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28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同时开展了现场监测,出具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公司委托葫芦岛德高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
(7)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
(8)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
(10)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12)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3月;
(13)兴城市环境保护局 兴环审【2014】11号文《关于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4年4月11日;
(14)沈阳正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2018年4月2日。
图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 小区平面布置图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兴城市曹屯,临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新校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5′4996″、北纬40°37′2628″。具体位置见图3-1。
3.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预计投资34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0.67%。一期实际投资63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8万元,占总投资的3.41%。
3.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一期工程共建设9栋楼,其中1#楼9077.74m2、2#楼7519.86m2、3#楼5101.71m2、3-1#楼2327.16m2、4#楼7347.77m2、5#楼7186.04m2、6#楼7186.04m2、7#楼7186.04m2、8#楼7186.04m2,内设60个地上车位。商业面积2327.16m2,商业分别位于1#~3#楼的一层。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3-2。
3.4主要污染因子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
3.4.1废水
项目用水分为居民、物管人员生活用水和商铺经营、生活用水等。
3.4.2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居民家庭排放的油烟、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垃圾桶及化粪池产生的异味等。
3.4.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居民生活垃圾和商铺经营、生活垃圾。
3.4.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住户的生活活动噪声、进出小区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水泵、配电室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4 污染物控制措施
4.1废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小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由隔油池、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管网排入兴城市污水处理厂。
4.2废气处理措施
冬季取暖接入兴城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不另建锅炉。
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在楼内设置专用烟道,经每户排油烟机处理排放。
小区道路合理设置,保障车辆顺畅,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居民垃圾集中收于垃圾桶,及时清运,减少垃圾气味无组织排放。
4.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于小区内的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4噪声处理措施
首先设备在布局上进行优化布局,将配电室设备、自来水泵房置于设备间内,换热站远离居民住宅;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产生的噪声经房屋阻隔、距离衰减、小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减少了噪声影响。
4.5生态影响
该项目施工期已结束,验收监测期间,现场无弃土及建筑垃圾堆放。项目设置了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并对项目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和绿化处理,种植了乔木、灌木、草地等植被,绿化面积约为2000m2。
4.6 环保治理措施投资
环保治理措施投资明细见表4-1。
水泵房设备间,地下化粪池
5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5.1环评批复要求
①施工期建设土地须设置围挡、土堆、料堆采取遮盖措施硬化工地道路,采用湿式作业方式,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滨池沉淀后回用,妥善处理沉淀(砂)池淤泥。加加强噪声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发生水土流失。
②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辽宁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后排入下水管网,再汇入兴城市污水处理厂冬季取暖入兴城市双兴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不另建锅炉房。
③厨房油烟按照相应的建筑规范要求,在楼内设置专用烟道,经每户排油烟机处理后达标排放。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房必须设于地下室,并做好基础堿震及机房的密闭隔音。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⑤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通风,定时换气,通过附近最高建筑通风竖井实行高空屋顶排放。
⑥本项目的商业建设,待明确具体使用功能,投入运营前须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2该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表5-1。
6 验收标准
①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1.0mg/m3;
②《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城市污水厂标准限值;
③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区标准,东侧执行4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执行《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
7验收监测内容
8质量保证
本次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及时确认工况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方可开展监测,保证其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和确定监测因子,保证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在生产与排污的正常状态下进行样品的采集、监测,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在运输和保存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操作,避免样品的损耗和二次污染。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的分析方法;监测分析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样品在保存期限内尽快进行分析,确保实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5)监测数据实行严格的三级审核制度,所有数据均经过校对、校核,授权人审定后报出。
9 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天气良好,各种监测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严格进行,监测结果能够反映项目实际排污情况,可以做为该工程验收的依据。
9.1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
在厂区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个监测点位颗粒物属于达标排放。
9.2厂界噪声
在小区东、南、西、北界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标准,属达标排放。
9.3污水排放监测 在化粪池出口处设置污水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参照《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城市污水厂标准限值,污水达标排放。
10 环境管理检查
10.1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2014年3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4月11日兴城市环境保护局以兴环审【2014】11号文给与《关于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和荣郡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项目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10.2环保机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设置环境保护部门,有专人检查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工作。同时已建立了相应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配置负责环保专员(2)人,负责日常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及监管。目前,本公司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10.34环保设施建设实际完成、运行和维护情况检查
项目环保设施建成后交由小区物管负责管理,由物管公司负责相关的环保设施管理。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工作正常,已建立健全环保设施档案,加强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4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检查情况
住户、商铺经营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0.5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该项目采取了一定的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具体如下: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环保检查员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11 结论及建议
11.1项目建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已经建成,并交业主使用,已由物业管理公司接手管理。
11.2环保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化粪池运行基本正常。
产噪设备远离居民住宅。
小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完成,并开展绿化工作。
该项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1.3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无组织排放废气
周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属于达标排放。
②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标准的排放限值,属达标排放。
③生活废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城市污水厂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11.4建议
⑴项目应加强产噪设备的减震、隔声处理,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化粪池的管理。
⑵加强物管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环保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重视环保工作。
⑶继续做好本绿化工程。
11.5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
工程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期间,各项污染物属于达标排放。
建设期和居民入住阶段阶段,无上访和环境处罚事件。公司建立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及机构。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 废水、固废量:万吨/年; 其他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监测站或调查单位填写,附在监测或调查报告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5)=(2)-(3)-(4); (6)=(2)-(3)+(1)-(4)
附件2 环评批复
附件3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4: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制度
组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置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小区的环保安全工作。
1.1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提高环保意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增强环保自觉性和责任心。此项工作由主管经理、组员具体组织,各组职工实施学习。
1.2合理分工、加强协作、明确定位,落实岗位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尽职尽责,同时,要赋予相应权限,按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分工,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以便于监督检查和职工业绩考核,便于调动全体员工的敬业精神。
1.3采取的主要措施:
1.3.1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1.3.2定期清理化粪池;
1.3.3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1.3.4产噪设备减震垫及时更换,隔音间做好封闭处理。
2.绿化美化工程管理制度
2.1道路两侧及小区内部绿化工程及时修剪和维护。
2.2修建损坏道路,保障小区交通顺畅。
3. 资源的消耗控制环境管理制度
为确保降耗节能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3.1 加强对所有阀门的维护管理,定期检修、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2 加强管理,减少原材料和产成品的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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